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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材節(jié)能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
證券代碼:603126 證券簡稱:中材節(jié)能 公告編號:臨2019-040
中材節(jié)能股份有限公司
關于子公司訴訟進展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(nèi)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、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,并對其內(nèi)容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。
中材節(jié)能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于2019年1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(wǎng)站(www.sse.com.cn)、《上海證券報》及《中國證券報》披露了《中材節(jié)能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子公司涉及訴訟事項的公告》(臨2019-003)?,F(xiàn)將上述訴訟事項最新進展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訴訟進展情況
經(jīng)過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(以下簡稱“法院”)審理,以及在法院審理期間武漢建筑材料工業(yè)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武漢院”)與原告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中國一冶”)庭外和解的溝通協(xié)商,原告中國一冶于2019年12月10日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訴及解除保全的申請。法院于2019年12月10日下達了《民事裁定書》((2018)鄂01民初4799號之一)、《民事裁定書》((2018)鄂01民初4799號之二),裁定如下:
(一)準許原告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撤回起訴;
(二)本案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30926元,減半收取115463元,及財產(chǎn)保全申請費5000元,均由原告中國一冶集團有限公司負擔;
(三)解除對武漢建筑材料工業(yè)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在中信銀行水果湖支行賬號7381210182600065327內(nèi)的存款38056065.13元的凍結(jié),本裁定立即開始執(zhí)行。
二、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
鑒于原告已撤訴,法院將在裁定書下達后解除對武漢院采取的財產(chǎn)保全措施,本次訴訟的結(jié)果對公司2019年度利潤不會產(chǎn)生重大不利影響。
三、備查文件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》((2018)鄂01民初4799號之一);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》((2018)鄂01民初4799號之二)。
特此公告。
中材節(jié)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
2019年12月18日